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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文化强市|文物资源“大摸底” !东莞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2024年03月21日 21:12 0人参与  0条评论

3月21日,东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东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市普查任务、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和部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武一婷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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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供图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开展好普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对照普查标准,准确把握第四次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要求。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普查全覆盖,全面掌握东莞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要严守标准,把控普查进度和质量;要强化保障,组建并建强普查队伍,把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对文物普查的宣传力度,生动反映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大局,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着力将文物普查工作与文物系统性保护有机结合、与促进历史文脉传承发展有机结合、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让文物融入时代、融入生活、融入城市发展。

延伸阅读
东莞文物普查工作如何开展?

此次文物普查,自2024年2月起至2026年6月结束,将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5月至明年5月为实地调查阶段,要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线索总量60%的实地调查工作。

普查范围:包括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类别、63个细分类别。

普查对象:一是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二是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本次普查实地调研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做好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

普查内容: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普查任务:复查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依法认定、登记和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汇总普查成果;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记者 马慧敏)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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