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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巧用“预处罚” 千里扣车促执行

2024年04月20日 09:42 0人参与  0条评论

“真是没有想到,远在四川的车咱们法院都能想办法给扣押回来。”申请执行人看到不远千里开回东莞的车,高兴地向承办法官龙泽云说道。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利用“预处罚”机制,成功将一辆远在四川的轿车扣押回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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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难度大

2023年,邓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杨某,并在诉前保全阶段档案首封了杨某的车辆。后邓某胜诉,但杨某却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邓某申请对杨某强制执行,并要求对车辆进行扣押变卖。龙泽云收到案件后,便开始积极帮助邓某寻找车辆进行扣押处理,并让邓某也积极提供车辆线索,但在东莞市内却一直没有见到车辆的踪迹。

“法官,我们已经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了,请尽快采取执行措施!”几天后,龙泽云收到申请执行人邓某发来的信息以及有关车辆的停放视频。根据定位显示,车辆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某小区的停车场内。对于远在四川的车辆,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停滞。

“要是去现场扣押,路途遥远,会消耗较多司法资源,同时也担心这段时间车辆会不会被转移?但不采取任何措施又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龙泽云说道。

为迅速扣押车辆,龙泽云决定通过执行系统委托四川当地法院进行扣车,但受委托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需东莞法院人员到场执行才能派人协助,案件又陷入了最初的困境。

“预处罚”措施显成效

发现扣押车辆有难度,龙泽云决定去做一做被执行人杨某的思想工作。在与杨某的沟通过程中,杨某表示其一直在东莞,车辆因拖欠小额贷款公司债务,已被贷款公司拖走,不知所踪。在进一步要求杨某提供贷款材料及说明车辆被拖走的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及拖车方联系方式时,杨某均未能提供,且陈述也前后矛盾,有隐匿财产的嫌疑。龙泽云遂向杨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责令其向法院移交车辆,并告知拒不配合的相应法律后果。鉴于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大执行威力,杨某在收到预告书的第三天便主动安排人将车辆从四川开回东莞,并移交法院扣押处理。

“预处罚”机制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能给予被执行人纠错机会,也能增强执行的威慑力,体现了法院工作的“刚柔并济”。据了解,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东城法庭通过“预处罚”等柔性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结果,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讯员:高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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