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教育部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函,批准正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正式设立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有力举措,也是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成果。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吕成蹊寄语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要充分发挥东莞的先进制造优势和香港的国际教育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卓越研究、教育和创新的世界一流学府,与周边的大科学装置、科研院所和科技龙头企业串珠成链,形成产学研一体的科学廊带,为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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