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东莞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严格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现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希望市民群众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自查自改。
塘厦镇多仔岭二巷9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塘厦镇多仔岭二巷8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企石镇振华路300号106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高埗镇中心东路26号2号楼102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高埗镇德胜西二街3号101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石龙镇环升四街11号201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石龙镇裕兴路41号1006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东坑镇黄屋水巷一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常平镇岗梓村木岭街1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石排镇向西大道62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石排镇水贝袁屋街1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凤岗镇凤德岭村同富路29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横沥镇田坑村城乡八街19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横沥镇隔坑和兴聚龙路32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横沥镇横沥村骆边村路八巷25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清溪镇荔横村委会横湖村2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清溪镇荔横村横湖西巷5 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虎门镇树安路262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虎门镇金洲二区三路4号103室: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中堂镇槎滘沿河路5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违反了《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中的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继续深入摸排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