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的一批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希望群众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自查自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范的良好氛围。
大朗镇水平村荔兴路39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道滘镇时代香海彼岸1栋: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存在安全隐患。
道滘镇五福里: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凤岗镇塘沥村凤凰围路29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凤岗镇塘沥村凤凰围下围十二巷5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高埗镇下江城工业一路1号2号楼117室浩盈工商财税: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高埗镇冼沙祥兴中街53号101室威宏塑胶制品: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莞城街道学左路七街6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洪梅镇黎洲角河东路十四巷7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厚街镇宝塘社区莞太路厚街段669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厚街镇溪头社区下村六巷9号: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虎门镇德和路39号天成汽车维修店: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虎门镇村头沿河西路19号101室东莞市辉煌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虎门镇宝塘下路16号1002室东莞虎门悦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寮步镇塘唇村沙海路41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清溪镇福星北街12号101室店铺: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清溪镇三星村福星北街10号A铺: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塘厦镇沙湖树山路27号101加工厂: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塘厦镇四黎南路148号汽修厂: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万江街道上甲宝树路十八巷3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万江街道小享社区开头基路2号二楼创达手袋加工店: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长安镇锦厦一坊十巷88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长安镇七龙路西六巷7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长安镇沙头东南街46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中堂镇南潢路3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望牛墩镇望牛墩大道3号108室锋好门窗业: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常平镇松横路30号天宏烟酒茶商行: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常平镇常田路219号长益白铁加工店: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存在安全隐患。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继续深入摸排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
“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违反了《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