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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来袭!@广大经营者,这份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2025年09月22日 16:00 0 条评论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应对台风“桦加沙”影响,加强台风天气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防风防汛物资等重要商品价格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各经营者尤其是农贸市场、商超内蔬菜肉蛋奶、防风防汛物资等重要商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自觉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诚实守信,禁止哄抬价格

不得借台风影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民生商品或物资。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借特殊气象及自然灾害突发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编辑:黄佩玲关键词:台风;价格手段;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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