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曝光警示教育行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曝光。现对近期发现的一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进行曝光,希望各单位和群众引以为戒,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石排镇“太和中路38号友间石磨肠粉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排镇“王江湖十二巷2号圆圆五金加工店”:遮挡、堵塞消防器材,被责令现场整改。

石龙镇“忠维村兰花街6巷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责令现场整改。

东坑镇“东坑沿河西二路39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东坑镇“骏达中路192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沙田镇“齐沙新村路一巷25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沙田镇“齐沙新村路17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万江街道“楼基社区岳潭坊东向一巷23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万江街道“莞穗路万江段606号165室华鑫日用品商行”: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东城街道“东莞市毅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凤岗镇“雁田村凤深大道461号106室高州香油鸡”: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凤岗镇“金顺路21号101室东尼理发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清溪镇“宝城沙发加工厂”: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清溪镇“银兜二路3号达华粮油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清溪镇“银兜东路6号美园超市”: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塘厦镇“林村社区平棚园38号102仓库”: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塘厦镇“林村社区平棚园111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继续深入摸排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