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林泽珊)《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征求公众意见,明天(18日)截止。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计划进一步加大,不仅在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数额上较往年有了提高,更在等级评定中明确了不同星级的补贴标准。
《办法》明确了资助对象,包括公办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此外,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特殊群体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和康复教育服务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均参照该办法给予资助。
以往,按照《东莞市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方案》,民办机构每新增一张床位补贴1万元,分五年发放。《办法》计划提高这项床位建设补助: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机构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发放为一次性支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发放分三年支付。
而在运营补贴上,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或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因住院中断的时间不计入入住机构时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也比此前的每人每月120元有所提高。
《办法》提出,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还可享受等级评定补贴。如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的,还可以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的补贴。
《办法》指出,床位建设补贴可用于房屋的新建、改扩建及维修、设施设备的购置及其他有益于改善入住对象生活质量的项目。前,《办法》仍在征求意见,12月18日截止,市民群众若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反馈到相关部门。
市民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地址: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403室
电话:0769-22832533
邮政编码:523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gmzshflhcssy@163.com。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