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经信部门获悉,2019年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已经开始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是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企业可要抓紧时间了。
市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动态调整,适当增加试点企业名额,开展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在莞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的企业,可对照《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遴选目标重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类型分为成长类和规模类。规模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200万元、15%和10%,利润总额为正数;成长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足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00万元、20%和15%,利润总额为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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