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别通知,为确保新旧条例实现平稳衔接,从2014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必须按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资格验证手续。
“失业都不让领失业保险金,真不知道交失业保险有什么用?”东莞南城人何小姐日前向记者反映,自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是卡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必要条件上,“难道被‘炒鱿鱼’才叫失业,自己辞职就不是失业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修订后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将消灭东莞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缴费和待遇差别。新条例实施后,参保缴费金额和领取失业金有什么变化?新规中增加了求职补贴、生育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提前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