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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周六10:30-12:00            节目主持: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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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20-10-10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20、东莞务工者:您好,东莞医保还不错,转诊制度经常受人诟病。希望能新增定点一个二甲以下的医院门诊就更好了。这样也符合小病小医院,大病大医院原则呀,这样更方便,更惠民, [2020/10/14 16:35:19]  详细
    回复: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直接定点医院门诊,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19、刘生: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在新莞人都在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小孩子上学后放学去看病,有时根本都挂不上号,排不上队,转诊也要排队等医生判断,但是孩子放学后去排到9点都排不上,为什么晚上不能多安排医生值班,社区都看不上,转诊也轮不上,那交医保的意义是什么? [2020/10/14 16:35:19]  详细
    回复: 近年来,我市一直在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
    18、林:请问医保要缴费多少年才可以不用缴? [2020/10/14 16:35:19]  详细
    回复: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相关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不再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17、泰然:目前社区门诊转诊,由社区转到镇中心医疗点,再由中心点转到镇医院,这一过程,非常耽误时间,手续又麻烦,有时早上八点开始办手续,要到下午才能到镇医院。去社区就医的绝大多数时户籍老人,或工厂外来工,老人估且不说。工厂务工人员,看病都是短时间请假外出的,时间特别紧张,现在的镇级医疗机构都扩容了,能不能直接授权到各社区直接转诊,这样可以极大的节约时间,减少务工人员的往返次数,真正将东莞的医保优势进一步发挥到最大功能,请各级决策领导,站在一线务工人员的角度探索更加便利的办法,公家单位的,或持金卡的人员肯定不会掉社区这一级机构看医生的。。。。。 [2020/10/14 16:35:19]  详细
    回复: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2.近年来,我市一直在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
    16、社保欠缴款的问题:社保一直有几个问题不了解: 1、员工在企业参保,但当企业关停了或跑路了员工社保无法取得企业印章及证件办理转出!这是为什么,员工都没有在此企业上班了,为什么还强制不能转,导至个人停保了。这个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2、企业在帐户余额不足或其原因为导至没钱扣款,为什么会造成断保呢!据了解这部份欠款最终还是需要补缴还有滞纳金的是不能不缴的。那么怎么会异至断保的,合约精神来说双方的关系是没有终止的只是欠缴,是不是补缴了就可以继续能享受回社保功能呢!如果不能那就不应追缴欠缴的款,追缴这样就不合理的,被追缴费的后的权利如何保障。 3、因为企业也很怕的,因为有时经济紧张暂时没钱扣款,导至社保失效以于员工来说损失非常大,但这个款企业最终还是要补缴的,是不是补缴后员工以继缴享受这个权利,不然就有失公平。 这个是我不知道,还是我不了解,还是政策就是这样的。 [2020/10/14 16:35:18]  详细
    回复:该市民提出的欠费、补缴等问题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范围,建议将此问题转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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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志刚,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科长甘剑,待遇保障科科长潘康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刘镇荣,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陈德光
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法规,拟定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支付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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