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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周六10:30-12:00            节目主持: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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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26-07-25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12、东莞市民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的莞家福惠民保险168元/人,深圳市的惠民保只要88元,保障还更多。东莞市的惠民保的保费是高了, [2026/7/31 16:16:21]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比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等9个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主流惠民保产品定价,东莞“莞家福”168元/年的价格处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平均水平,属于合理定价范围。 惠民保作为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因每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水平、人群健康状况、参保人群结构及医疗保障水平不同而存在差异,每款产品的保障方案、保障范围、赔付比例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比如既有住院又有门特治疗的患者,两种就医类型的费用莞家福可以合并累计,使患者更容易达到免赔额。 2.比如罕见病患者,莞家福对国家卫健委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罕见病均纳入保障范围,不将医疗费用拆分为药品费、耗材费、手术费等细项进行分别保障,也未限制药品种类 3.比如未备案异地就医患者,莞家福对异地就医降报的费用也纳入保障范围,使异地就医患者也能得到较充分的保障。 总的来说,莞家福保障范围更广,且更容易达到免赔额,患者获得感更好。 莞家福2026年还进行了升级:40岁以下人群在保期内首次确诊28种重疾的,直接给付1万元;将心理疾病药品费用保障范围从未成年人扩展至40周岁以下群体;此外,莞家福还有2项健康增值服务:防癌早筛服务和全市超1600家药店全年购药折扣,这一系列的举措,只为了让更多市民能享受到莞家福的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11、无业小青年 [来自:东莞市]目前无业状态的20多岁的青年,每年要在当地的街道社区交一千二百多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压力大,听说医保费是不是又要提高了?请问医疗保障局对于失业的青年人的医保费有什么优惠政策没有? [2026/7/31 16:16:21]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东府〔2023〕60 号)第十八条规定,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0.8%按年征收;财政补助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并按照省、市规定比例由市、镇街(园区)财政分担。目前居民医保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为546元,财政补助暂定700元,合计1246元。每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是依据我市经济发展的指标上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然调整的。 根据《东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东医保〔2023〕70 号)第三条第一点,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第四条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因此,符合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其他符合本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10、莞民 [来自:东莞市]请问医保局,为方便市民看病,减少转诊麻烦。能否将现行的一个辅点医院增加到二个辅点医院,这样方便了很多市民了 [2026/7/31 16:16:21]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 号)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结合我市原有门诊统筹政策,经省同意,我市实施“一人一主点、一辅点”模式。依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保人选定社区门诊主点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后,可增设1 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助就医点。该制度安排已是在省级政策基础上,适度放宽选点限制,便利参保群众跨机构就医。 门诊统筹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是落实国家分级诊疗改革要求,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合理分流医疗资源,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如进一步增加辅助就医点数量,会弱化基层首诊导向,大量参保人直接前往综合医院就诊,加剧大医院就诊压力;同时扩大非基层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范围,将对门诊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带来较大压力。 您可结合居住地、工作地,灵活选定主点(社卫机构)、1 家辅点(全市任意定点医院 / 社卫),在主、辅两点就医可直接按政策比例报销;因病情需要前往未选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可通过主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规范转诊,转诊后按相应待遇结算;发生急诊抢救情形,不受选点、转诊限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9、东莞特色 [来自:东莞市]2007在东莞工作了一年,当时公司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现在可以追缴吗? [2026/7/31 16:16:21]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鉴于该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该行为已经超出2年查处时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8、基层要自费私车公用 [来自:东莞市]以往去社区写过转诊,后面线上申请转诊不成功,明明已经有线下转诊记录,为什么线上转诊还是那么难?希望优化线上转诊 [2026/7/31 16:16:21]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线上转诊是参保人通过“健康东莞”微信小程序申请,由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就医点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提交的病历资料判断病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由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诊疗行为。以往是否去社区写过转诊不属于线上转诊判断的必要条件,每次申请线上转诊时需要以医务人员的判断为准。转诊业务由卫健部门负责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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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争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康涛,四级调研员张超,待遇保障科科长梁倩君,医药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吴宝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发部负责人龙志朋
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法规,拟定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负责基金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订并实施我市…详细
本期热点
   在千万人口之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医保作为民生保障的“压舱石”,如何让医保改革的成果真正转化为市民触手可及的温暖?聚焦群众关心的长护险制度、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7月25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详细
市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网办普及,大部分医保业务已实现不见面办理,但线下服务便利化仍有提升空间。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东莞全面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如在定点医院建医保服务站,在银行网点设便民窗口。市民用起来是否方便呢?来听听市民怎么说。详细
下期预告
   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夏季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特点,在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谋划?群众如何更好地在夏季做好安全工作呢?8月8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详细
栏目介绍
     《阳光热线》由东莞市纪委监委、东莞市直机关工委、东莞广播电视台主办、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和东莞阳光网承办,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直接交流,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接受咨询,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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