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正文

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2018年12月01日 09:24 0人参与 0条评论 >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据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这位负责人说,商品清单的调整,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据介绍,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给国内相关企业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动能增长;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新华社 编辑: 苏婵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热门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来源:新华社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东莞阳光网
 
抱歉,你要访问的页面不存在或已被删除!
6 秒后返回频道首页
您还可以:进入东莞阳光网首页 | 返回频道首页

      报障联系电话:0769-33332306

东莞阳光网版权所有 © 2005-2018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