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及停车秩序管理立法的建议》 提案人:殷毓德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攀升,停车设施供给不足、挤占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资源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加强停车设施、停车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和无序停放的状况,成为我市创新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协委员殷毓德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及停车秩序管理立法的建议》提案,认为可以通过立法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错时、错峰开放,同时通过构建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发布停车情况。 共享车位,严格整治乱停放 殷毓德提到,公安部、建设部等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配套等要求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不过,随着各地城市化迅猛发展,需要进一步细化适应城市发展。2015年5月28日,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为解决停车管理问题创建了一个法治化的制度性解决框架。 殷毓德建议,可以通过立法,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错时、错峰开放,解决周边小区夜间停车需求。与此同时,要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此外,对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进行严格整治。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停车指示标志以及擅自引导他人占用道路停车;对擅自设置障碍物、地锁、锥形柱的情形,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拒不履行者,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并按现场泊位数处以每泊位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构建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殷毓德认为,为解决停车难题,可以构建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对停车设施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实时发布、上传经营性停车设施的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此外,可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收费,提高交通拥堵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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