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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019年01月13日 11:5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6010号预提交

  案  由: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分  类:城乡建设    子 分 类:市政管理

  主 题 词: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提案人:莞城街道办政协小组

  分办类型:主办会办

  办理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城管局,东莞供电局,市规划局

  内  容:

  我国汽车产销连续9年蝉联世界第一,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传统燃油车的尾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成为部分城市雾霾的主要污染源。在化石能源日趋紧张、环境治理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迎来飞跃式发展。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强劲。新能源汽车节约石油燃料、零排放减轻环境污染、使用成本低、安静舒适、操作简单,但目前也存在充电慢且不方便、制造成本较高、续航里程短等缺陷。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随着动力电池和整车技术进步,充电便利性成为制约因素。我市现阶段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充电设施安装难。虽然出台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多重因素制约,困难障碍多,如很多小区物业不支持安装充电桩,如何化解充电桩“最后一公里”障碍?(2)充电设施查找和使用难。不同运营商信息未开放互联,查找充电设施难。充电设施的维护不足,油车占位等问题,都影响充电设施的使用。(3)充电设施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目前全市虽已初步建立起充电服务网络,为公交大巴外及各类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实际充电设施布局,存在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不能满足实际的充电需求。

  办  法:

  1.加快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充电设施列入基础建设范畴,除了新建小区、老区改造和道路规划,商业场所及公共停车场,既有住宅小区也需按照车位数量,强制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用充电桩。

  2.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政策落到实处。政策落地关键是“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又是充电桩建设问题。充电桩建设,涉及建设企业与电力、物业、城管、交通及用户、维保、收费等各方关系,比较复杂,需要政府出头,主动担责,从中引导、协调各方利益与关系,具体问题具体解决。通过完善充电设置建设的政策细则推进政策落地,比如既有住宅小区安装充电设施的消防要求,供电增容改造的进度管理,费用承担和补贴等。

  3.做好电网规划和建设。全面考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积极跟进和配合政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加强输配电网建设,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电力能源。加快充电桩报装配套项目的实施建设。

  4.深化“互联网+”技术在充电设施运营的应用。建成集设施监控、充电服务、多元支付等为一体的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各运营商之间,充电桩和桩之间,车和桩之间互联互通,以便用户可以无障碍进行充电设备的查找、使用和支付。

  5.鼓励企业主体进行创新。在技术方面,充电技术创新活跃,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即插即充、自动插充等技术已开始实证试验。在管理方面,充电运营商逐渐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涉足汽车租赁、销售、维修、电池、零部件等多个领域,实现车桩深度融合,培育充电市场。在充电场景的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私桩专配及共享、公共类定制化产品和定制服务、停车场资源利用及利益分享、平台开放和数据共享等多赢商业模式,以求充电设施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为用户提供最佳充电体验。

  6.规范行业行为,设置准入门槛。由于各企业技术实力不尽相同,且行业门槛较低,充电设备品质参差不齐。低品质充电设备为抢占市场份额,往往低价销售,而且实际运营当中使用物理手段偷电,设备故意损坏,未配备必要的充电站点消防设备,扰乱正常市场秩序,造成充电设备故障率较高、安全性得不到保障。需设置准入门槛和完善管理制度,要求充电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营技术规范,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享受政策补贴,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技术及管理先进的企业向我市投资充电设备建设。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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