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清溪一男子肇事后逃离,可惜逃得了现场,逃不了法网。经交警彻查,肇事车牌后被第一时间掌握。该男子因肇事逃逸,被加重处罚!
3月3日凌晨2点半,清溪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清溪镇镇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只留下1名伤者,还有1辆被撞毁的摩托车,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及时抢救伤员一边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连夜加班查看沿途监控、智能卡口,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粤S6D***的小轿车。随后,民警立即与该车车主取得联系,并对其做相关思想工作,希望肇事司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最大宽容。3月5日中午,迫于压力肇事司机凌某前来清溪交警大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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