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2023年珠江流域禁渔期,为强化禁渔期间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3月15日,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石龙大队联合东莞石龙海事处、石龙镇农林水务局开展珠江禁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联合执法行动组搭乘执法艇到东江石龙、石碣等水域进行巡察,对相关禁渔水域加强巡查监管,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和电炸毒鱼行为,对石龙镇、石碣镇两处船舶集中停泊点开展专项检查,提醒渔民要筑牢安全防线,做好科学防护措施,严禁在禁渔期内违法出航、生产。
此外,执法人员还督促指导船员落实水上安全值守、正确使用号灯等行为,严厉排查商渔船职务船员“人证不符”、配员不足、导航通信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要求船长船员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值班值守,禁止在航道区域生产作业,遵守避碰规则,避免商船与渔船、渔网等发生刮碰事故。
据了解,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石龙大队自2021年与石龙海事处签订《水上交通安全合作备忘录》以来,定期开展了商渔共治等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商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机制,在加强业务沟通与合作,及时通报执法信息,研究部署商渔船防碰撞、船舶防污染、安全教育等水上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通讯员 朱梓佑 叶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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