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醒:元旦将至 严防烟花爆竹类火灾事故

2024年12月31日 10:42 1人参与  0条评论 2024-12-31 10:42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年终岁末,街头巷尾偶尔响起的爆竹声提醒大家新年将至,清溪消防提醒市民要将安全放在首位,严防烟花爆竹类火灾事故发生。

据介绍,当前清溪没有固定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街头流动散卖的烟花爆竹主要来自惠州或网络社交平台购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以及大量现实案件教训,清溪消防提醒市民谨慎购买、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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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消防大队西部站消防员颜浩:“清溪消防提醒,小孩放烟花要在大人看护下,在安全场地燃放,不要在企业园区、居民楼内、森林燃放,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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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连日来,清溪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强化市面流动摊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同时提醒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讯员 屈培云)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消防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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