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0→
完成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0元。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平均标准调高到1685元/人月。
◎印发《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对相关特困供养人员落实护理补助。
◎印发实施《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并按照失能类别为政府资助老人提供720元、480元和360元补贴标准的各类居家养老服务。
◎完成全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人群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确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20元用于大病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2.8%下调到2.1%,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2%下调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