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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06月04日 08:57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至11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大型会议要尽量压缩规模的要求,本次会议不再邀请住莞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和市高层次人才代表列席,并取消旁听席,原颁布的《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旁听办法》废除。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政协;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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