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减租措施的通知》、《关于抓紧协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减租措施的通知》、《关于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减租措施 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一方面,协调镇街动员村集体对承租企业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对经济薄弱、资金紧张的村(社区),指导其以“原低价延长租期”的方式让利;另一方面,督促落实“二手房东”同步减租,承租集体物业的“二手房东”向租户释放减租的让利,已获减免租金的物业要向承租企业同步减租,同时,对截留让利的“二手房东”加大打击力度,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
针对减租涉及的程序,包括民主决策程序、镇街审查、民主表决的确认、“三资”平台的处理、会计的核算,及有关软件的操作、收据的处理等细节,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相应工作指引。明确要求镇(街道)将村(社区)因疫情减租事项审查放在优先、突出位置,适当简化审查程序,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减租事项审查;减租事项经村(社区)民主表决通过,即视为确定的减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