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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4名出租屋房东被处罚!只因没做这件事......

2020年03月04日 07:59 0人参与  0条评论

案例一

3月1日,长安公安分局民警在新民兴盛路某出租屋检查工作中,发现该出租屋二手房东邓某海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田某文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邓某海当场处罚200元。

来源:​欢乐长安    编辑:邓燕芬闂傚倸鍊烽懗鑸电仚缂備胶绮崹鍓佹崲濞戞瑧绡€闁搞儜鍕偓顒€顪冮妶鍡樺暗濠殿喚鏁搁埀顒佺濮樸劑鍩€椤掆偓缁犲秹宕曟潏鈺傚床闁圭儤姊婚悳濠氭煥閻曞倹瀚�防疫 治安管理处罚法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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