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资助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在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遴选20名在全市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学领军人才,为其建设专科团队,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队伍。
这些医学领军人才要求具有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职称满3年,在莞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学术科研、培养教育、发明创造等方面成就较高,在该医学专业领域中有代表性、有标杆作用。

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满后,医学领军人才的专业水平、学术科研、技术创新等能力显著提升,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要业绩成果,同时其培养带教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协定的培养目标。
50万元的资助中,25万元用于个人奖励,第一年拨付15万元,第二年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拨付5万元;25万元用于培养带教,第一年拨付15万元,第二年中期考核合格的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验收合格的拨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