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热线》由市政府纠风办、东莞广播电视台主办,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和东莞阳光网承办,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直接交流,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接受咨询,受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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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欧阳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国军,副调研员张曙,产权登记科科长袁子建,市不动产交易所所长叶伟香,抵押登记科负责人闵卓,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段雅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负责人宋彩丽,房产市场管理科科员段建樟
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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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不动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不动产管理政策和不动产登记制度草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和授权,负责办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商品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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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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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没有产权证的地上车位,开发商能卖吗?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也限购吗?5月20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房管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 ,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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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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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话说
最近两年,东莞楼市火爆,不少街坊都看中了心仪的房子,但是在交易的时候,有些街坊却遇到了各种问题,那么大家在房产交易方面,都有哪些意见?5月20日上午,市房管局将做客《阳光热线》栏目,届时会对街坊们关心的话题进行解答,有兴趣的街坊可以拨打热线电话22321008,或是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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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17-05-20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继续发帖。
53、夏小姐:
房管局各领导:你们好,我是东莞南城华凯豪庭小区业主,2014年我们小区更换物业为:东莞金桥物业,从该物业管理小区开始到现在,从未对业主公示过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条款,现业主多次同物业协商要求公示、公开合同服务内容,均被拒绝。物业声称只负责对接业委会,目前小区出现众多问题以及安全隐患,如:小区电梯瘫痪,随时停水,经常发生偷盗,入室盗窃,地下乱停车、地下排水渠修复用水泥直接堵死等行为,原来的小区现在犹如乡村进出自由,现烦请房管局相关领导对现有物业不公开不作为、业委会包庇物业等行为进行调查,还我们小区正常出行,安全、安静,祥和的生活。
[2017/5/25 12: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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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月24日,南城房管所、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你小区召开了协调会,要求了物业服务企业整改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并将相关设备的维保记录、公共部位收益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果您对物业服务方面还有其他问题,请向南城房管所反映。
52、陈生:
大朗镇东逸湾花园地下车库车位有一部份有产权有一部份无产权,开发商要求业主买车位才能进入车库。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卖吗?现在物业禁止业主车辆进入车库合法吗
[2017/5/25 1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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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物业小区的停车场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开发商在建小区时,作为附属设施修建的专门用于停车的地上或地下车位和车库。这类车位车库,按照《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权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可以说,法律认可开发商对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享有处分权,开发商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将车位、车库销售、赠与或者出租给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第二种,是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访客占用小区内公共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所。这类车位车库,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法属于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对此种停车场地享有处分权,相应的收益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第三种,是具有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按现在的规定和做法,人防工程作为停车位或停车库的,不能得到产权登记。一般来说,人防工程属于公用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由政府委托人防部门管理。但按照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发生紧急战事时,国家无偿调用。现实中,许多人防工程都是由开发商投资修建,开发商能否使用和收益,关键在于有没有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以及有没有将工程费用计入商品房价格里。如果有,就有权使用管理收益;如果没有计入公用建筑面积或将工程费用计入商品房住宅价格,则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都是来源于权利人的委托,也就是说都是基于民事合同的约定,而不是物业公司本身对车位享有什么物权。办理了车位租赁或者买卖手续的车辆可以进入车库。"
51、MARTIN:
房屋面积一共120平米的两套在一起的房屋可将两套房产证合并成一个吗?
[2017/5/25 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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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系由于开发商当时规划报建时,按两套房报建造成的。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暂不能将两套房产证合为一套的业务。
50、李小姐:
2016年8月买的景湖春晓二手房,到现在都过不了户,到房管所查询说是不动产系统更新,查不到单元号。(没接,节目后跟进)
[2017/5/25 11: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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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市自2016年6月30日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65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登记业务必须先核查土地与房产信息的一致性,完成数据整合后再生成不动产单元号,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经东城国土分局查核及向东城房管所了解,东莞市东城区景湖春晓花园有部分房产座落在土地红线外,超出土地红线范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等相关规定,如要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则房屋与土地应一并办理转移登记。在土地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局暂时不能为上述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 另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国有划拨的土地转让时,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完善出让手续。由于上述房产的土地出让手续还没有完善,所以暂时无法过户。 针对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目前我局已做好归类并提出解决办法,待市政府批准后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我局也将继续跟进,待有关批复同意后,我们将力求尽快处理这类问题。给你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49、李先生:
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2017/5/25 11: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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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房通[2014]71号文),已交存到专户银行监管专户的维修资金,其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前 1、制定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持下列资料报送至当地镇(街)房管所(一式三份、市房管局、镇〈街〉房管所、申请单位各一份):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工程预算一览表 4.预算费用分摊明细表 5.已过保修期的证明文件 6.房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当地镇(街)房管所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的, 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查,并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上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后,连同上述资料1份送市房管局存档。 2、征求业主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书面征求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双2/3业主”)同意后,填写《方案公示及业主确认证明》和《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提交至当地镇(街)房管所,由房管所于2个工作日内将《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和《业主书面确认情况通告》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不少于5日)。通告期间,业主对通告内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当地镇(街)房管所提出书面意见,对于业主提出的异议,房管所应及时调查核实,如意见属实且影响到表决结果的,应要求停止方案实施或对方案进行修改后重新征求“双2/3业主”意见。 3、组织实施方案 经“双2/3业主”同意并通告期满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业主和被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增加工程,且增加工程预算超过约定范围的(建议约定范围不超过工程预算的5%),增加工程需征得“双2/3业主”同意,并由项目组织实施负责人签证确认,报当地镇(街)房管所;增加工程费用不超过约定范围或减少工程时,由项目组织实施负责人签证确认,并按签证结算费用分摊。 4、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等组成验收组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5、拨付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后,持下列资料向当地镇(街)房管所申请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式三份,市房管局、镇〈街〉房管所、申请单位各一份) :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拨付申请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 4. 发票复印件(查验原件) 5. 增减工程签证证明 6. 维修协议或买卖合同等 7.房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当地镇<街>房管所收到申请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并报送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收到房管所送达的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通知书》。专户管理银行接到《划转维修资金通知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按照分摊清册从相关业主个人维修资金账户中核减,并将维修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二)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后 使用按照上述规定(一)的第1、2、3、4、5程序办理,其中: 1、业主委员会应当参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全部程序和负责进行监督,包括:制定方案、确认业主表决情况、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等,并在有关资料上填写意见(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签名)和加盖公章。 2、拨付资金时,由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资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持申请资料报当地镇<街>房管所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有关的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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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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