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浙江温州农民创造了许多的改革佳话,龙港“农民城”的兴建就是一个典型。1983年,苍南县龙港镇获批成立后,在全国率先推出户籍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发展民营经济“三大改革”。周边乡镇大批农民自带口粮进城、自建住宅落户、自办企业发展,短短一年间建起了“中国第一座农民城”。 从渔村到城镇 1981年,温州市新设的苍南县择地建设港口和经济中心,经过研究选址定在了方岩村,在龙港镇正式成立后,包括方岩村在内的几个村都划入了这个新建镇。 龙港的“造城者”陈定模当年主动请缨到龙港当镇党委书记。“当时的龙港,老百姓迫切希望解决城镇户口,成为‘城里人’,并想拥有一块宅基地。”陈定模告诉记者。 为解决落户难题,龙港镇以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为依据,发出通知:凡在龙港镇购地建房、经商办企业的农民,都可自理口粮迁户进龙港镇。来龙港买地的农民,填个表格交完钱,剩下的有关手续交给政府办。来龙港办厂的商人,可以“先上车,后买票”,政府一揽子服务全部免费。 当时龙港镇规定,农民进城需要宅基地建房的,按照不同地段收取700元到5000元不等的费用。当时的苍南县,已经有6500个“万元户”,其中90%以上都居住在龙港附近。在经济上先富起来的他们,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仅30天,就有三省七县5000多户申请到龙港建房落户,共收到地价款近1000万元。”陈定模说,短短一年时间,龙港镇3000多间楼房同时兴建,每天有1万多人上工地,到1989年,人口增加到4万多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拔地而起。 如今,汽车驶入苍南的龙金大道,林立的高楼、热闹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城市的味道越来越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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