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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体:艺术普及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

2019年01月16日 10:58 0人参与  0条评论

  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完成市文化馆总分馆制不少于10个分馆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免费向市民开展题材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普及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其中文化惠民演出660场,文化惠民培训(镇街教学点)不少于440场;举办公益文艺培训课程班100个;全部活动均免费向市民开放。开展体育公益培训活动不少于10000人次,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推动由财政投资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开放率达100%,方便市民参与体育锻炼。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谢瑞玲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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