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在近期印发实施,这是我市首次对科技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重构,是我市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现结合方案的制定进行解读。
一、制定《改革方案》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广东省科技厅对广东科技计划管理体系进行了改革重组,构建了新型“4+2”计划体系格局。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2019年提出系统构建原始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多层次的功能完备、协同高效、开放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新的任务要求,为将国家、省对科技创新发展的部署落实到实处,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我市对原有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科技计划体系,以高质量科技供给助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原有科技计划体系有哪些不足
一是系统布局不足。项目众多、目标发散、脉络不强,主体框架性不够清晰,对创新的支持侧重于创新链的中后端,对源头创新、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不足。
二是整体布局不足。原有的科技计划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设立,在通盘考量和整体设置上有所缺失,如对成果转化环节的支持比较薄弱等。
三是联动协同不足。纵向上,与国家部委、广东省科技计划的对接还有待加强,与镇街(园区)政策联动还有待优化;横向上,还需加强经信、发改、投促等部门在技术攻关、企业培育、人才引进等重点任务的联动协作。
四是项目管理不足。面对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的“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原有的科技管理体系限制比较多,如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权不足,预算编制过严过细,使用不够灵活等等。
三、《改革方案》有哪些亮点
(一)突出系统性。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顶层设计的角度,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进行系统重构和制度创新,建立起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全科技要素创新的多层次科技计划体系。
(二)突出整体性。对科技创新进行整体化的布局,围绕源头创新、平台载体、创新人才、技术创新、企业培育、成果转化等主要创新要素、创新节点进行整体部署。
(三)突出协同性。注重项目设置的关联性,围绕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形成财政支持的组合拳。
(四)突出东莞特色。充分发挥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大公共创新平台优势,依托中科院等国家级大院大所,提升东莞科技创新层级,积极参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四、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包含哪些内容
改革后的“十四五”科技计划体系布局为“一个方案、六大专项、二十一类科技计划项目”。
一个方案是指: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
六大专项是指:源头创新专项、平台载体专项、科技人才专项、技术创新专项、企业培育专项和成果转化专项;
二十一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六大专项下设二十一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有哪些具体措施与做法
(一)新设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改革后的科技计划体系,新设8类计划项目,形成更为完善的支撑体系。分别是在源头创新上、在平台载体建设上、在科技人才引育上、在技术创新上、在成果转化上。
(二)整合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一是整合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二是整合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三是整合企业培育项目;四是整合科技金融资助;五是整合科技活动资助;六是优化整合创新创业空间。
(三)优化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一是优化提升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二是优化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三是优化软科学项目。
(四)取消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奖励项目,提升为百强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扶持项目;取消科技创新券项目和核心技术攻关前沿项目等。
我们希望充分发挥开门纳谏、服务决策作用,将“东莞政研与改革”搭建成为汇集众智的建言献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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