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为节约利用土地、提升集约发展品质,8月1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居住项目规划管理。其中,《意见》对重点地区严格管控,明确中心城区(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轨道站点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将不能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避免占用大量土地资源。
《意见》适用于以下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居住项目,包括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或其他类别规划用地)的混合用地。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