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重磅!东莞所有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2024年05月29日 11:59 0人参与  0条评论

改善就医体验 减轻就医负担

首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对接入的医疗机构按互认规则,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这是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5月28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东莞所有公立医院,加上东莞民营医院的“龙头”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共45家医院已接入广东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这有效破解了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过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检查检验结果“认不了”“不敢认”甚至“不愿认”的问题,为患者节省了就医时间,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减少了医院检查检验设备挤占时间。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也由此提前完成“2024年东莞市十件民生实事”里“扩容提质医疗资源,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涉及的10项任务中的其中一项,以最快速度让广大市民享受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福利。

根据《广东省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目录(试行)》,目前,包括血常规、尿常规、X线摄影、磁共振、CT等在内的114个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的项目可以互认。

在医生开检查检验申请单时,患者有互认项目目录内可互认的、14天内的检验结果、30天内的检查结果,就会触发广东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的提醒功能,系统自动弹出窗口,供医生选择是否互认。

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检验项目在互认项目目录内,检查检验时间处在互认时间段内实施互认,互认的规则为:

一、

同级互认,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可进行互认;

二、

跨级互认,低级别医疗机构可互认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

三、

紧密型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可进行互认;

四、

诊治医生对在互认项目目录内,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原则上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因病情变化确实需要复查的,诊治医生在系统上说明原因后可以选择不互认。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系统自动弹窗提醒,每一条互认或不互认的记录都纳入监测,确保结果应认尽认。

接下来,东莞将继续抓好这项工作,造福更多患者。

来源:​广州日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