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市民群众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条例》有效实施,石龙镇积极宣传,多措并举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石龙博物馆、石龙非遗博物馆等相关文化场所内,可以看到摆放着印有《条例》内容的展架,电视屏幕和LED显示屏还循环播放着宣传海报、标语及短片,营造出浓厚的宣传和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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