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趁着夜色私自偷运建筑材料进入公园,意图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并用建筑材料攻击城管执法人员导致其手部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4年12月28日晚上8点,松山湖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滨湖路公共绿地上放置十块左右的铁皮建筑材料,男子卢某正将该材料运入旁边的公园内,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意图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为遏制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不法行为,工作人员依法及时制止,没收现场建筑材料,期间,卢某情绪激动,暴力抗法,拿起砖头威胁、辱骂执法人员,扬言“拿出火药、刀”,并用建筑材料攻击城管执法人员,导致其手部被割伤,卢某随后逃离现场。
晚上10点,执法人员对绿地上建筑材料进行清理时,卢某再次出现,态度十分嚣张,并用电动三轮车强行拉走建筑材料。卢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妨碍执法部门的正常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卢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从事建筑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松山湖城管分局表示,对违法违规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任何人踩踏违建“红线”都将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