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首页
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周六10:30-12:00            节目主持:欧阳
在线提问
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18-05-19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37、吴小姐:护士工作时间三班倒,工作量大,各种学习考试多,导致平时没精力和机会扩大社交圈,难找对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了更好地做好工作,希望领导帮助我们小护士妹妹,多组织不同系统人员进行联谊活动,控制联谊活动的男女数量比例均衡 [2018/5/24 10:31:18]  详细
    回复:您好。1、感谢护士们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贡献和付出,辛苦了!2、下来医疗卫生单位可通过补充人力资源数量,缓解护士的工作压力。3、鼓励医院利用共青团、妇联、工会这些平台多组织集体活动和联谊活动丰富护士们的业余生活,创造机会男女结伴同行。
    36、闲静是我:一、现在全市各镇(街)中医理疗、中医沐足、手术减肥、中药减肥、中医养生、火疗、针灸、艾灸、拔火罐、汗蒸馆、祖传鼻炎馆都是以治疗、康复、保健为目的的行业。群众投诉,工商部门说是食药监部门管的,食药监部门又说是卫生部门理的,卫生部门却说我们没有许可?究竟是由谁来管? 二、全市的基层民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没有统一规范的收费标准、收费系统、处方、日志。由同一级别的医生开具同一剂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家药品批发商、同一批号、同一生产日期的药,各个镇(街)收费都不一。就算是在同一镇街的不同门诊部、诊所、卫生所收费也不同,随意性很大,也有很多乱收费、多收费、分解收费、高额收费的现象出现,这些是由卫生部门来管,还是由物价部门来管? [2018/5/24 10:31:18]  详细
    回复:您好。关于第一个问题: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由我局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我市发改局《转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4〕321号)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取消医疗服务价格备案。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情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明码标价。将主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常用的药品及耗材价格等通过公示牌(栏)在显眼位置予以公示;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市、镇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辖区内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巡查,不定期开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价格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未按要求实行明码标价、高于标示价格收费、收取未标明费用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5、侯先生:关于东莞市转诊事宜: 1,能不取消目前转诊事宜,让患者自己选择就医的权利。 2,转诊不取消的情况,能否将每个人每个月设置一个保销额度(广州都是这样设置的,为何东莞不能采纳),如果超过这个额度就需要自费,都是指门诊,因为现在普通人员看病真的是浪费时间,从社区开个转诊单,社区再转到镇区,再转到市区,看个病没两天是搞不定的,如果是采用公共交通工具至少得三天,难道我们这种上班族一天不上班就会少很多收入,希望政府真正的能为普通群众考虑,在此谢谢。 [2018/5/24 10:31:18]  详细
    回复:您好。首先,这是国家实行分级诊疗政策和我市社保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按照国家分级诊疗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引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因此,我市目前实行的社区首诊政策是符合国家医改精神和方向的。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低筹资水平,满足的是群众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在现行条件下,无法满足全面放开门诊就医报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仅是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同时也是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的守门人。因此,享受社保报销就必须遵守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我市目前在社区首诊,门诊费用可报销70%,转诊至二级医院报销50%,转诊至三级医院报销35%,如果不经社区首诊直接转诊去上级医疗机构就医不享受社保报销。经过社区全科医生的初步诊断后,认为超出其诊疗能力或经诊疗后效果不明显的疾病才可以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否则不可以转诊。换句话说,如果无需社保报销,可自由选择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但如果要享受我市的社保报销,就必须遵守“社区首诊,逐级转诊”的社保政策。我市一直致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通过提升全科诊疗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等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和社会的信任度。
    34、小钟:局长好.我父亲在2015年至2018年在东莞中医院血透折.但每次结帐因没床位费而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讲挂床入院是检查身体为由拒赔,要有床位费才可赔.但确是入院冶疔呀.非挂床检查休养.问下局长可以人性化打上床位费.使病者可商业险报销吗?反映斥多个部冂没下文?望电话回复谢, [2018/5/24 10:31:18]  详细
    回复:您好,该项工作不属于我局职能。
    33、张田伟:关于我女儿张**于2018年4月30日就医看鼻子摔伤,医院给开全颅检查!投诉东莞第三人民医院(石龙)胡乱检查,胡乱治疗,医生没有医德,医院没有做好监督,只会忽悠老百姓,只给患者搞没用的检查,然后再让你搞正确的检查,坑老百姓血汗钱!卫生局领导怎么看?我坚决投诉! [2018/5/24 10:31:18]  详细
    回复:您好。经查,患儿(张某)5岁,女,于2018年4月30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因乘坐电动车时摔下致头部受伤,鼻、口腔等面部多处挫伤,被送至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外科诊治。当时经医生查体,患儿神志清、疲倦状态,头面部可见多处皮肤及软组织挫伤,心肺未发现明显异常,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接诊医生当即为患儿初步处理面部伤口,并考虑到患儿头部摔伤,年龄较少,从患儿医疗安全的角度考虑,首先需要排除可能危及生命的脑挫伤、脑出血、颅骨骨折等严重情况,在征得家属理解及同意后,为患者开具颅脑CT平扫检查(581元/次)。CT检查结果为“头颅CT平扫未见异常,建议必要时复查。” 在排除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由于患儿提出鼻部疼痛,而头部CT检查是按照部位收费的,常规颅脑CT平扫重点观察颅脑情况,至于鼻部情况需要另外增加鼻窦CT检查(另需581元/次),为了节省患者费用,接诊医生在征得患儿家长同意后开出鼻骨X光检查(双侧位108元/次),以检查鼻部是否存在骨折等情况。X光检查结果为“鼻骨未见异常。” 综上所述,在诊疗过程中,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人员遵循医疗诊疗规范,并不存在乱检查、乱收费的情况。但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已责成医院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您的昵称:    联系电话:
问题内容:
上传图片:
 
 
上线嘉宾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叶向阳,副局长、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亚林,副局长尹露萍,副调研员陈少基,人事科科长万巧玲,医政科(科技教育科)科长袁伟芬,体制改革科科长叶玉棠,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何玉贞
职能介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详细
本期热点
   “二孩时代”已来临,东莞将如何解决看病难问题?医疗人才流失严重,东莞将如何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医生让病人去外面诊所取药是否合法?5月19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详细
市民有话说
   现在,大部分医院都实施了预约看病,但有时也难免排长队,特别是儿科,可以说是医院里排队最长、等待人数最多的区域。对这种情况,不少家长都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参考并缓解这一看病难题。详细
下期预告
   一手房3天可拿证,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何时能全面压缩提速?物业禁止未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车库合法吗?物业该如何开展违建管控工作?5月26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详细
栏目介绍
     《阳光热线》由市政府纠风办、东莞市直工委、东莞广播电视台主办、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和东莞阳光网承办,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直接交流,宣传政策,听取意见,接受咨询,受理投诉…详细
访谈现场
更多
往期答复
用户名 提问 更多
    陈先生:救护车收费是按个人数计算还是按车计算。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3日16:15致电陈先生,2017年8月妻子重病乘救护车到常平医院就诊,陈先生跟车,医院收了两次180元(…详细
 
    梁先生:妇幼保健院停车难。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3日16:51致电梁先生,反馈了妇幼保健院在停车方面的举措:1、拟建停车楼6层,预计增加600个停车位…详细
 
    邓小姐:在普济医院就诊,医生开的处方药,让到外面药店去买药。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3日15:50分致电邓小姐,邓小姐表示三个月前曾替人去普济医院肝病科开药,具体就医过程及药品名称…详细
 
    王先生:超生罚款问题。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2日15:33致电王先生,称电台上已经回复,现没有其他问题。详细
 
    叶先生:医护人员工资提薪问题何时落实。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项目已纳入2018年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试点项目之一,目前我市的实施方案…详细
 
    张先生:在大朗医院就诊时,医生让在大门口旁的药店去买药。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3日15:59分致电张先生,张先生家人一个月前就诊大朗医院妇科,医生开具硝呋太尔制霉菌素阴道胶囊…详细
 
    欧先生:二胎问题,政策之前两个月生的,要不要罚款。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2日14:48致电欧先生,双方是莞城户口,2015年6月生的二孩,咨询入户口问题,对于新条例实施前的违法…详细
 
    杜小姐:市人民医院服务态度差。 详细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5月23日16:55致电杜小姐,其称电台上已经回复,没有其他问题。详细
 
往期回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