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优惠政策

2019年05月20日 17:01 0人参与  0条评论

  根据《意见》,75亩以上的镇村工业园“工改工”项目,具体将享受什么政策红利?

  案例:某一政府主导的镇村工业园“工改工”项目,改造面积为12.7878公顷,容积率2.5,土地出让金为7600万元,项目完成拆除并竣工验收后,可享受补助如下:

  一是拆除补助、新建补助合共1000万元。

  二是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轨道站点范围外)760万元。

  三是竣工验收后连续五年内入驻企业形成的税收市财政留成部分。

  除税收返还外,市镇联合招商基地还将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具体应该如何申报?

  解读:联合招商基地的认定、考核、奖励工作由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程序包括:

  (一)初审。属地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准备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

  (二)现场考察和评审。通过初审的招商载体,由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并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推荐意见后提交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三)认定。经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招商载体,给予认定“市镇联合招商基地”称号。

  除税收返还外,对联合招商基地,给予优惠政策还包括:

  (一)联合招商基地范围内适度规划新型产业用地(M0),配备面积不超过联合招商基地占地面积的20%或不超过200亩。

  (二)联合招商基地可参照“三规合一”试点区域进行规划调整。

  (三)入驻联合招商基地的重特大项目,可优先申报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