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工业厂房租金大幅上涨这一倾向性问题,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出台《关于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指导意见》,此次《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严厉打击违约转租、分租镇村产业用房,具体将如何实施?同时,又将如何保障生产企业对产业用房的需求?
解读:
一是由属地镇街主管部门加大对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出租过程的管控,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未在招标文件、租赁合同中注明并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查同意的,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
二是承租人若违反合同规定并未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查同意而转租、分租的,一经确证,镇街园区可将承租人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经市农资办核查后,承租人3年内将无法参与全市农村集体工业厂房竞投。
三是鼓励镇街园区梳理辖区范围重点企业名录,以磋商交易的方式为重点企业承租、续租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提供“绿色通道”。
案例:通过建立全市产业用房数据库和供需服务信息平台,实现需求端和供求端的有效匹配,为项目选址需求提供快速的解决方案。如某企业希望将深圳的生产项目搬到我市,要求寻找合适的1万平方米生产用房,首层高需要6米,每层承重要400公斤,市投资促进局获悉后,通过在数据平台中快速搜索,找出若干个相符合的产业用房供项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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