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优化路径 整备一批

2019年05月20日 16:06 0人参与  0条评论

  1.加大政府主导的土地收储整备工作力度。强化土地收储整备年度任务的督查、考核与奖惩。专项划定并动态发布市、镇街(园区)政府主导土地收储区。市重点收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经营性用地和中长期战略性地块,镇街(园区)重点收储产业用地,适当兼顾经营性用地。市、镇街(园区)每年新增收储用地总量中,作为工业用途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将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因单位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的行政划拨土地、公路铁路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规划区范围内的无主土地和其他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列入土地储备范围。编制土地储备五年中期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过备案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并按原程序报批备案。编制并落实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对市属企业、镇街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与老旧低效物业的专项收储工作。探索通过集体起诉等法律途径破解土地物业强制征收难题。明确镇街(园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机构和队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2.全面盘活政府储备土地。建立政府储备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细化市、镇街(园区)政府储备土地台账信息和开发计划,完善年报制度,及时处置失管、占用行为和权属、司法争议,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逐步完善规划手续,及时配置用地指标。适时对符合条件的市、镇街(园区)储备土地和短期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TOD范围土地推广1.5级开发模式,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或大型龙头企业,结合产业转型与城市升级需求,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轨道交通局、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3.试行政府购买土地整备前期服务。鼓励市属企业、镇街属企业以及园区控股公司参与土地物业整备前期工作,企业完成地块前期土地整备后移交市储备机构的,收储价格可按整备成本和资金成本核算。鼓励引入咨询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测绘和监理公司、土地征收评估公司、评估督导公司、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机构等,完善土地物业收储整备的全链条市场服务。探索通过信托和基金等途径,引导社会资本和集体资本参与土地收储整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东莞信托、东莞金融控股集团、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4.加大对涉拍卖土地物业收储力度。密切关注并定期分析全市各类涉拍卖土地物业情况,加强与司法机关、拍卖机构等的常态对接,依法公开涉拍卖土地物业相关信息(含规划方向、瑕疵信息等),合理管控市场预期。完善授权机制,对位于“拓空间”重点区域内的涉拍卖土地和物业,鼓励市级储备机构、镇街(园区)以竞拍、收储等方式优先统筹。(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5.加快推动零散土地归并整合。支持市级储备机构与各镇街(园区)按照“价值相等、面积相近、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土地置换、物业置换、以房换地、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连片统筹归并多个土地权利人相邻的多宗零散地块,加快整合若干多规合一、无权属争议、指标规模落实到位的连片建设用地。涉及“倍增计划”企业、城市更新项目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散地块,允许合并协议出让,一并改造开发。探索实施跨镇街(园区)“农转用”指标调剂。(市自然资源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