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十月份是大学准毕业生求职第一季,对于工作经验欠缺的准毕业生来说,往往面临着人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严峻考验。专家提醒:初涉职场,要小心谨慎,谨防落入“求职陷阱”。
“求职陷阱一”:借试用期低成本用工。许多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求职者试用期期限及福利待遇,而是利用“通过试用期后工资可涨”这样的承诺欺骗求职者,而漫长的试用期一过,便以各种理由将求职者辞退。“求职陷阱二”:将所招聘的岗位职责描写的过于美好。例如:明明是销售岗位的工作却标明“市场总监”,而明明是保险业务员却标明“事业部经理”等等。“求职陷阱三”:应聘时,部分企业将以了解求职者能力为由,要求其给出策划方案或设想等,其实是在用节约成本的方式广泛收集创意。“求职陷阱四”:面试通过后进入培训期时,企业突然要求求职者缴纳一定的“培训费”,作为企业对求职者培训的补偿。
对此,相关人士提醒各位求职者,在求职时如若遇到以上四种状况,基本可以确定企业的不可靠性。另外,求职者在选择企业时需擦亮双眼,提前了解企业底细,不要盲目跟风,也不要轻信企业开出的“天价酬劳”,认真选择合适自己的企业,才能物尽其用。记者 郭诗雨 李蕊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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