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说明
(一)放宽单位准入门槛,惠及更多创新型企业和新引进人才,预计扶持单位达1800家(新增300余家),扶持研发人才8000人(新增2000人)。
1.关于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放宽到3000万元(原5000万元),研发费500万元的硬指标新增为“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7%”,预计新增300多家(总计约1800家)。由市科技局提供参考,旨在惠及更多研发投入高的创新型企业及初创型企业,并促使营业收入达标的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2.关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放宽到1000万元(原2000万元),取消原300万元研发费用的要求,只需满足“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5%”的研发指标即可,预计新增40家(总计约90家)。由市工信局提供参考,旨在惠及更多高成长性的软件类企业,并加大对软件类企业的扶持。
3.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只需满足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技术合同交易额、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等条件之一即可,预计新增10家(总计约20家)。由市科技局提供参考,基本覆盖了具有一定研发规模的新型研发机构。
4.关于重点监测企业库企业:建议将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监测企业库(A库)企业纳入扶持范围。
(二)适当调整人才条件,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评价自主权,进一步为用人单位全方位引进研发人才。
1.放宽研发岗位的等级限制:取消“核心技术骨干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等职位等级要求,注重研发部门、项目、团队的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2.放宽非莞籍研发人才的社保条件:调整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原政策人才身份三个选项之一的“连续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调整为“累计满5年”。
(三)扩大引才补贴政策惠及面,强化新引进人才的研发需求导向。
1.扩大单位引才补贴的扶持范围:增加本科、初级职称、技师等初级人才作为引才补贴的扶持对象,对用人单位新引进本科等初级人才给予2000元/人的引才补贴。
2.强化人才导向:在“用人单位引才补贴”中,强调新引进人才的研发导向,聚焦研发部门、项目、团队的人才需求,结合单位的研发活动,进一步阐释“新引进研发人才”。
(四)实施“青年人才莞训计划”,提前锁定研发人才,促进青年见习(实习)人员来莞发展、扎根东莞。
1.推动青年见习(实习)补贴政策:鼓励高校、职校、技工院校等在校生和毕业生来莞参与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对见习(实习)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属于博士、硕士、本专科及技工院校等学历层次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最长3个月。本政策具有普惠性,补贴标准对标南京、长沙等已开展青年人才实习计划的城市。
2.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见习实习品牌项目。一方面,组织动员一批研发实力强的企业、新研机构等单位,开发一批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岗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共培训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各类院校的支撑作用,定期开展“青年人才见习(实习)季”、“院校实习实训月”等品牌活动,并定期组织主题学习、青年联谊、文化沙龙、市情宣传等交流活动,营造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