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刑事审判、办案数量多、效果好。其中多宗案件轰动全国,面对舆论压力,他临危不乱,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一批案件还被当做宣传模板。
他就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年富,中共党员,一级法官。在法院系统工作11个年,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个人。
2014年至2020年共审结刑事案件超过2300宗,年均超320宗,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均名列前茅,未发生过冤假错案。一直是刑庭业务骨干,政治素质过硬,大局意识强,不怕吃苦,依法高效高质审结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近年来,他有60多宗案件被各级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被称之为东莞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
精通刑事审判 巧妙平衡情理法
他参与审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如梁伟荣等108人网络开设赌场案、刘柏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刘始团受贿案、林耀昌非法占用土地、行贿案、张庆祥等七人扰乱法庭秩序案等。在轰动的案件前,李年富作为主审法官,经常需要面对罪名的争议和汹涌的舆情,他多次与同事们开会探讨展开头脑风暴,并检索了大量的相关判例与学术文章,以专业客观的分析,力求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2017年5月20日,潮莞高速发生了轰动一时的高速别车案。当时张先生驾车正要驶入高速路入口处的ETC通道,一辆丰田皇冠突然从右边驶来,试图插队进入高速,张先生没有让行。驶入高速公路后,丰田皇冠司机竟多次恶意别车,几次将张先生一家置于危险境地。驶出高速公路之后,张先生报警。高速路别车视频被传上网络之后,短短三天点击量就超过200万,央视也对事件进行报道,一时舆情汹涌。李年富带领的团队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讨论后,他巧妙地平衡了情理法关系,最后认定被告人刘某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这一判决结果向社会公布之后,法律界普遍认为裁量适度,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扫黑除恶工作表现突出
他参与审理了涉黑恶案件共计20宗81人,其中直接承办主审了16宗61人,其中包括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均为省督案件)、1个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个涉黑恶保护伞案件(1宗为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19年3月,他判决的钟某波等18人涉黑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首个判决的“软暴力”黑社会案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套路贷”典型案例之一,被人民日报、中国法院网、省高院等十余家媒体宣传报道。
创新能力和理论水平强
他积极推动刑事制度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2014年,李年富主动挑起重担,对简易案件进行改革的前期调研和试点探索,在全市率先提出了简易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简化改革的一揽子方案。2015年,这一试点做法在全庭推广使用,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7年,在此改革的基础上,他又在全市率先提出对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实行表格式判决文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李年富还精耕判决书的写作,尤其是对于疑难复杂或有争议的案件,他总是认真详细地说理,从理论和法律的角度充分论证判决理由。2017年6月20日,李年富判决的利某青等人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这是东莞市法院系统审理的毒品案件首次被列入最高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他认为,把案件判决书写好了,把法律问题分析透彻了,可以让以后办案的检察官、公安民警以及律师将该案件作为借鉴,为法律职业共同的知识建设做一点贡献。
“明星”法官拼的是实力,每当遇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李年富都会积极主动上报,借助新闻媒体开展以案说法,为民普法。他凭实力经常出现在各级媒体镜头之下,是东莞法院系统名副其实的“明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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