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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周六10:30-12:00            节目主持: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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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曹先生:开了一家小理发店,只有七个平方,每月要交七八十元的税,是怎么定的税? [2014/4/25 20:57:45]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地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核定。按照您所说的每月定额为70-80元,经测算可知您的理发店因未达营业税起征点而免征营业税,应纳税额为个人所得税,核定每月应纳税经营额为3300-3800元,也即每日营业额约为100-120元左右。(我局已通过电话联系了该纳税人并进行了解释。)
    50、余先生:在两家公司都有任职,其中一家已经交过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地税局还让去报税? [2014/4/25 20:57:11]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种情形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因此,您在两处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将同一月份所得合并,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按照合并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如果两处已经分别申报扣缴税款,要从总额中减除相同月份两处已经缴纳的税款,就其差额申报补缴。
    49、叶女士:开间杂货铺,营业额多少才要打税. [2014/4/25 20:56:29]  详细
    回复:您好!开杂货铺所征收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属于国税局的征管范围,建议咨询市国税局。
    48、杜小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问题. [2014/4/25 20:56:00]  详细
    回复:您好!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更好地帮助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起,我局已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流程进一步简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企业进行年度申报时不需备案,按规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直接填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即可。
    47、刘先生:买房要交什么税,该怎么算? [2014/4/25 20:54:45]  详细
    回复:您好!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征收。此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手续前,其名下均没有住房,即为唯一住房。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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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地税局局长钟毅民,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蔡超文,市地税局监察室主任周亦乐,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刘继群,市地税局规费管理科科长香柱强,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莫鹏苏,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姚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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