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涉及“倍增计划”企业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散地块,允许合并协议出让,具体如何组织实施?
解读: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市、镇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原合法使用的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旁边无法独立分宗、不能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边角地、天窗地等零星用地,在依法完善建设用地征收、农转手续后,可纳入原用地一并规划,以协议方式出让至试点企业。增加的零星用地面积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原批准用地面积的10%,且最高不得超过10亩。
案例:东城街道主山社区设计师旁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将周边约8.36亩未入库的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三地”一并改造开发,实现项目的整体规划和改造。改造后,提供约16.5亩街头绿地和约4.5亩的道路用地,既完善了城市公共功能,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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