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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路径 增容一批

2019年05月20日 16:10 0人参与  0条评论

  14.鼓励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设置新建工业用地基准容积率,除安全、消防等特殊规定或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外,容积率不低于2.0。在兼顾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规定的前提下,TOD范围内已批未建项目原则上要求提容开发建设,由市、镇街(园区)、开发企业按规定分享提容后的新增物业或对应等值收益。在TOD范围、新型产业用地(M0)试行区域内打造一批提容开发示范项目。鼓励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绿化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适当提高建筑密度,或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加层改造改建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轨道交通局等负责)

  15.鼓励土地用途混合和立体复合利用。加快完善混合用地实施机制,鼓励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城市绿地与各类用地的混合使用,实施公益性和经营性设施混合的供地政策。积极对轨道交通车辆段、停车场等设施用地,实施综合开发,复合利用。鼓励将工业保护线内工业用地与工业保护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对于工业保护线外的“工改M0”项目,试点M0+C、M0+R0、M0+A的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模式,支持新型产业用地(M0)配置一定比例商业办公、配套型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对生态绿地、交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地下空间单独开发建设。鼓励在建设用地上采取“浅覆土”等方式增加城市生态绿地总量。在市、镇街(园区)中心区推动高层建筑群建设一批高品质的城市阳台、空中连廊项目。引导“拓空间”重点区域地下空间横向连通和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发展。完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优化简化办理程序,按照“分层利用、区分用途、鼓励开发”的原则,降低地下空间用地成本。完善结建式、单建式地下空间的不动产登记。加快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城市倒影工程建设,在中心城区、滨海湾新区试点将商服设施、物资仓库、交通设施、电力管线、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场等转入地下空间建设。启动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探索实施地下管线放验线制度和覆土前跟踪测量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轨道交通局、市林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16.鼓励线网管网廊道占用空间开发利用。鼓励镇街(园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各类线网管网迁改和入地,支持对高压走廊迁改或入地、高速出入口改造后释放的防护绿地进行规划调整,对于迁改或入地后释放的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由镇街(园区)与社会资本以出让、出租或合作方式共同开发利用。(各镇街园区、东莞供电局等负责)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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